壹、 宗旨
為鼓勵本校學生社團積極舉辦各項英語活動,特訂定本「學生社團辦理英語相關活動補助要點」,藉以提供參與學生額外非正式語言學習機會,以利與課堂正式語言學習相輔相成,共同強化其英語能力。
貳、 補助對象
一、 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登記有案之學生社團。
二、 如辦理活動參與者包含本校外籍生,請參考本校國際事務處之學生社團活動補助要點。
參、 補助須知
一、 補助活動類型:
(一)以英語為主要進行語言之相關演講、工作坊、參訪交流、藝文展演、競賽、研習活動、社會服務等性質活動。
(二)有販售行為及純屬聯誼聚餐或郊遊之活動,恕不予補助。
二、 補助金額:
(一)每一活動補助以3,000元為原則。補助項目以講者費、場地佈置費(不含場地租借費)、文宣印刷費、餐費、食材費、交通費為原則,實報實銷。
(二)實際補助費用由本中心視活動辦理情形及預算經費審核後酌予增刪。
(三)每社團每學期以補助2案為限,其補助順序以活動辦理內容及申請時程為考量標準。如有任何爭議,本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
三、 同一活動不得重複申請校内不同單位之補助,如追查發現重覆補助將追繳補助款項。
肆、 申請須知
一、 申請文件:
(一) 學生社團辦理英語相關活動補助申請表 (附件一)
(二) 學生社團辦理英語相關活動經費預估表 (附件二)
二、 申請期限:活動辦理前一個半月提出申請。
三、 申請流程:
(一) 於本校學務處社團資訊系統建立活動單並取得活動編號。
(二) 欲申請本補助之社團,請先至Google表單上填妥基本資料(連結)。另外備妥以上文件,並於申請期限內之上班時間繳交至雙語教育中心(敬賢樓523室)。
四、 核銷繳交資料:
(一) 學生社團辦理英語相關活動經費支出明細表(附件三)
(二) 支出費用收據正本(請整理好用迴紋針夾妥,勿黏貼)
1. 學校抬頭為「國立臺灣大學」,學校統一編號:03734301。
2. 若為使用統一發票之公司行號,應取具統一發票,不得以收據核銷。三聯式不得單以扣抵聯核銷,兩聯(抵扣聯、收執聯)均須附上。
3. 核銷原始憑證所載品名、數量、單價、總價及用途應明確填寫清楚,勿模糊填寫,若為收據,廠商須於收據蓋發票章。
(三) 學生社團辦理英語相關活動成果報告(附件四):需包含三部分。
1. 描述活動宗旨(100字)、活動內容説明(150字)、及活動效益與檢討(150字)。
2. 可看出不同活動程序之照片6張,如致詞、活動過程、團體照等。
3. 兩位參與學生之心得,每位約100字。本中心將擇優置於網站作為成果紀錄(附件五)。
(四) 申請社團匯款帳戶存摺封面,若尚未開戶或更換戶名,請依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社團郵局帳戶開戶方式辦理。
五、 核銷期限:活動辦理後2週內。另因考量核銷時程,活動核銷需於每年7月10日前辦理完成,本中心將依本校會計相關規定辦理審核,逾期恕不予受理。
六、 核銷流程:將相關紙本資料於上班時間繳交至本中心,並將電子檔以電子信件方式郵件至 ntucbe@ntu.edu.tw,主旨為「學生社團辦裡英語相關活動核銷」,檔名為「(社團名稱)_(活動日期)(活動名稱)_(支出項目)」。
伍、 審核及經費來源
一、 補助之評審作業由雙語教育中心辦理。
二、 本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相關經費核銷須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三、 依年度預算決定實際補助活動名額。經費中斷或刪減時,本中心得停止實施或酌減補助金額。
四、 本要點經雙語教育中心業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五、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繋承辦人李先生33667970 #215 。
附件下載
繳件前請先填寫此表單: 學生社團辦理英語相關活動補助申請
學生社團辦理英語相關活動補助要點 (含附件) (附件紙本請印出於繳件時一併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