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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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規依據
二、集點項目 ※集點活動項目將不定期更新,本中心保有點數認定之最終決定權。
| 項 目 | 點 數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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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讀校內EMI課程且取得學分 |
7點/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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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讀校內英語課程且取得學分 |
7點/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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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參加雙語教育中心辦理之英語活動 |
7點/次 |
包含話匣子咖啡、NTU Talks、CBE英語小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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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參加校內其他單位辦理之英語活動 |
5點/次 |
包含英語小聚、生活/專業/其他類英語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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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參加校內其他單位辦理之英語活動 |
5點/次 |
需繳交150字英語心得報告及參加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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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使用校內英文諮詢服務 |
5點/次 |
包含Writing with AI、寫作急診室、一對一口說諮詢 (限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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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參加校內英語比賽 |
參加點數:5點 |
包含由雙語教育中心主辦之NTU English Redubbing Contest、NTU English Digital Storytelling Cont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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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參加培力英檢考試並取得B2以上成績 |
30點 |
(1)每人在學期間以獲得1次獎勵為限 |
三、誰可以使用英語學習護照,並且集點拿獎勵?
有帳號的校內人士可使用計中帳號直接登入。
只有臺大大學生及碩士生(不含陸生、非學位生)、非以英語為母語者、非全英語學位學程及國際學院之學生可兌換獎勵金及抽獎活動。臺大博士生則可參加集點與抽獎活動。
四、集點方式
以計中帳號及密碼登入英語學習護照網站。
每次參與活動後,掃描主辦單位提供之QR Code。
EMI課程及英語課程點數將在學期結束後由本中心匯入系統。 EMI 課程修課資料不會自動帶入英語學習護照,需由學生端在帳號開通後,由雙語教育中心匯入。若同學欲領取該學年度獎勵,需依「本校行事曆公告之該學年度暑假開始日前」註冊英語學習護照,逾期一律不受理。
五、1,000元獎勵須知
點數累計每學年核算乙次,不跨學年累計。若學生在「該學期6/30前」累計點數滿120點者可獲得獎勵。
預計於每年七月底前由雙語教育中心主動信件通知符合資格之同學。無須另外申請。
已申請本中心之「修讀EMI課程獎勵」者,所修讀EMI課程將不列入本獎勵之點數累計。
本中心保有點數認定之最終決定權。
六、CBE獎品抽獎須知
點數累計每學年核算乙次,不跨學年累計。若學生在「該學期6/30前」累計點數滿100點者自動符合抽獎資格,無須另外申請。符合資格者總數之5%為獎項數量(例:若100位學生符合資格,則有5個獎。) ;獎品為CBE精美神秘小禮物。
預計於每年八月底前進行抽獎程序及公佈獲獎名單。
雙語教育中心得視該學年度預算及集點情形調整資格名額或增刪獎品項目。
七、【英語學習護照點數紀錄】申請須知
英語學習護照點數紀錄為電子證明,無紙本證明。需自行登入下載。
下載無時間限制,無須於特定期間申請。
若學生發現【活動/修課紀錄】與【英語學習護照點數紀錄】有出入,請務必於「下一學年度開學日後第四週前」主動來信告知本中心學生組(ntucbestudent@ntu.edu.tw),以處理獎勵金領取事宜,逾期一律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