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英語學習護照
參加活動、集點、換獎勵!


一、法規依據

英語學習護照獎勵辦法

二、集點項目

項        目 點     數 說        明 

修讀校內EMI課程且取得學分

7點/學分

113-2 全英授課EMI課程列表

修讀校內英語課程且取得學分

7點/學分

113-2 基礎英文選修課程列表

參加雙語教育中心辦理之英語活動

7點/次

包含話匣子咖啡、NTU Talks

參加校內其他單位辦理之英語活動
(已建立於英語學習護照網站)

5點/次

包含英語小聚、生活/專業/其他類英語活動、
Fun with English

參加校內其他單位辦理之英語活動
(未建立於英語學習護照網站)

5點/次
(每年上限20點)

需繳交150字英語心得報告及參加證明
(請申請者親自向主辦單位申請參加證明)

使用校內英文諮詢服務

5點/次

包含Writing with AI, 寫作急診室, 一對一口說諮詢 (英文)

參加校內英語比賽

參加點數5點
額外點數
第一名:10點 
第二名:8點
第三名:5點 
佳作:3點
 

參加培力英檢考試並取得B2以上成績
聽力、閱讀、口說、寫作項目均達CEFR B2 以上

30點

*每人在學期間以獲得1次獎勵為限

集點活動項目將不定期更新,本中心保有點數認定之最終決定權。

 

三、集點方式

  1. 以計中帳號及密碼登入英語學習護照網站。
  2. 每次參與活動後,掃描主辦單位提供之QR Code。
  3. 若主辦單位無法提供集點QR Code,請在活動辦理完成後的一週內,攜帶參加證明至本中心補登點數。無參加證明或逾期皆不予受理,作業時程須一個月。
  4. EMI課程及英語課程點數將在學期結束後由本中心匯入系統。 EMI 課程修課資料不會自動帶入學習護照,需由學生端在帳號開通後,由雙語教育中心匯入。若同學欲領取該學年度獎勵,需於該學年度學期結束前註冊英語學習護照。

四、1,000元獎勵須知

  1. 點數累計每學年核算乙次,不跨學年累計。累計點數滿120點者可獲得獎勵,無須另外申請。
  2. 預計於每年七月底前由雙語教育中心主動信件通知符合資格之同學。
  3. 已申請本中心之「修讀EMI課程獎勵」者,所修讀EMI課程將不列入本獎勵之點數累計。
  4. 本中心保有點數認定之最終決定權。

五、CBE獎品抽獎須知

  1. 點數累計每學年核算乙次,不跨學年累計。累計點數滿100點者自動符合抽獎資格,無須另外申請。符合資格者總數之5%為獎項數量(例:若100位學生符合資格,則有5個獎。)  ;獎品為CBE精美神秘小禮物。           
  2. 預計於每年八月底前匯整集點情形,並進行抽獎程序及公佈獲獎名單。
  3. 雙語教育中心得視該學年度預算及集點情形調整資格名額或增刪獎品項目。

六、【學習護照點數紀錄】申請須知

  1. 學習護照點數紀錄為電子證明,無紙本證明。需自行登入下載。
  2. 下載無時間限制,無須於特定期間申請。
  3. 若點數與實際不符,請務必於下一學年度開學日前來信告知本中心學生組(ntucbestudent@ntu.edu.tw),逾期不受理。